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5周年之际,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我国改革的成功经验,集中了全党全社会的智慧,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如果把《决定》看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那么从设计思路的角度看,问题导向、经济牵引、全面深化、目标明确,就是《决定》的鲜明特点。
问题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全会《决定》的说明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
这番话,道出了中国改革的成功之道!
中国的改革,从来都不是按照什么“新思维”,按照什么理想蓝图、现成经验、别国模式搞的,相反,都是现实问题“逼”出来的,是不改不行的改革。35年前,“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造成的破坏和混乱还极其严重,问题成堆,百业待兴。正是为了扭转党和国家面临的严重局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开启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召开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历次中央全会,都及时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逐步形成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制定和作出了指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成功开创和不断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经过35年来不断改革,很多容易改的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留下来的大都是比较难啃的硬骨头,甚至是牵动全局的敏感问题和重大问题,还有很多是发展中和发展起来后凸显的问题。就如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
新形势下,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关键是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这次全会正是围绕这些重大课题,以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规划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书。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实践,从来都是在回答和解决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的过程中发展前进的。以问题为导向,就是“摸着石头过河”,体现的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实践论,是最科学、最可行、最符合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改革思路,它要求我们的理论创新、政策调整、改革部署都要从现实问题出发,而不是从主观愿望、书本教义、别国模式出发。这既是以往改革能够取得巨大成功的一个根本原因,也是今后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遵循。
经济牵引
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的改革,一直都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为牵引的。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地,经济体制改革始终是中国改革的“突破口”和“重头戏”,在理论和实践上不断取得重大进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我国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马克思说过:“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我国改革的实践也证明,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影响和传导作用,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决定着其他方面很多体制改革的进度,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发挥其牵引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提供动力,符合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现阶段,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决定了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经济建设仍然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经济体制改革仍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当前,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少集中在经济领域,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经济体制改革的潜力还没有充分释放出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轴,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以此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改革,使各方面改革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经济是什么?经济就是国计民生。任何改革,如果不能有效解决国计民生方面的问题,都注定不会成功。中国以往的改革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功,就是因为始终坚持以改善国计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经济改革为重点、为牵引,同样是中国改革的成功之道!
全面深化
中国的改革从来就是全面改革,并不存在某一方面改革总体“滞后”的问题。改什么、不改什么,哪些先改、哪些后改,都是从实际出发、从改革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确定的,都是为了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把35年来中国取得的成就仅仅归于经济体制改革,而看不到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改革的作用,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逻辑。
当前,我国的改革已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改革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每一项改革都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每一项改革又都更加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如果仅靠某一方面改革单兵突进,各领域改革不配套,各方面改革措施之间互相牵扯,甚至互相抵触,改革就很难推进下去,即使勉强推进,效果也会打折扣。
这次全会《决定》根据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系统设计和总体规划,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标志着我国改革进入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只有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促进,才能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使各项改革发挥最大效能。必须统筹谋划深化改革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要素,注重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协同配合,加强不同时期、不同方面改革的配套和衔接,注重改革措施的整体效果,防止畸轻畸重、顾此失彼。整体推进不是平均用力,而是要注重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注重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大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更需要全面考量、协调推进。只有把握和处理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科学把握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才能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全面深化改革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涉及许多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目标明确
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这次全会在理论上的一个重大贡献。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提出,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八大在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时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次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不是推进一个领域改革,也不是推进几个领域改革,而是推进所有领域改革,就是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总体角度考虑的。
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怎样看待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一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一直在探索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虽然也走过弯路、发生过“文革”那样的严重曲折,但毕竟在国家治理上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重大成果,改革开放以来的进展尤为显著。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同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断出现动乱局面形成了鲜明对照,说明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基本适应国家发展要求的。另一方面,同那些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还有差距,主要是国家制度体系还不完善,法制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还比较突出,国家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可以说,我们的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党和政府强有力的社会动员组织能力、全国一盘棋的互助协作机制等,而差就差在现代化的国家治理。
我们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离不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说到底,要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制度执行力,靠国家治理现代化。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意味着我们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打造一个新中国,一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中国!这是一个志向高远、鼓舞人心的目标!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历史新篇章,朝着这个目标大步迈进!
{作者:秋石 来自:《求是》期号: 2013/23 编辑:新闻中心总编室 责任编辑:张怡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