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唯物主义派”: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内部的学派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哲学界发生了一场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讨论的实质就是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基本内容、理论体系和社会职能。这场讨论所探讨的问题之宏广邃微,概念范畴之洗练繁多,观念形成之层出不穷,思潮迭起之波澜壮阔,社会影响之深入持久,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实属罕见,的确为人们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开辟了广阔的思维空间。
在这场讨论中,形成了三种基本观点:(1)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2)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超越了唯心主义,又超越了唯物主义的实践哲学;(3)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的萧前、夏甄陶、王于、陈志良、李德顺等教授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其主要观点是:实践的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重要特征都是从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一本质特征引申出来的,是这一本质特征展开的内在逻辑和理论表现;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它贯穿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观、历史观、辩证法、认识论和价值论以至整个理论体系之中,实践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原则;实践具有本体论和世界观意义,即实践是人类世界的本体,是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自在世界与属人世界分化和统一的基础。以此为基础,萧前等教授重新探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辩证法、历史观和认识论,重新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范畴和主体性原则,重新发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论,因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独树一帜,被称作“实践唯物主义派”。在我看来,无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派”,还是“实践哲学派”,抑或是“实践唯物主义派”,都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内部的学派。
实践唯物主义研究:中国学者的“知识产权”
我不能同意这样一种观点,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观点在中国的“翻版”和“移植”。这一观点实际上否定了中国学者的“知识产权”,否定了中国学者的艰辛探索。从历史上看,李达在1937年出版的《社会学大纲》中就提出“当作实践的唯物论看的唯物辩证法”这一命题,并认为正是基于对实践的正确理解,马克思“建立了实践的唯物论”,“实践的唯物论,由于把实践的契机导入于唯物论,使从来的哲学内容起了本质的变革”。从理论上看,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是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讨论的延伸、深化和拓展,既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进一步研究的逻辑必然是重新探讨实践本身的基本结构、本质特征、理论地位和社会职能,正是在这一探讨过程中,中国学者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这一具有理论全局意义的观点。从现实上看,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这一新的实践促使中国学者重读马克思,并在这一“重读”的过程中得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这一结论。
我并不否认中国学者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西方马克思主义、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不是决定性的。从根本上说,中国学者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研究有中国的现实基础,这个现实基础就是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无论是从广度上来说,还是就深度而言,中国学者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研究都是无与伦比的,它凝聚着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艰辛探索和独特理解,体现着“中国元素”和中国学者的独创性,从而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开辟了新的天和地,直接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形态的建构,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章。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