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稿酬发放的规范管理,调动广大学生通讯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分布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并参照其他高校报酬发放的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稿酬发放对象
齐鲁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二、稿酬发放原则
反映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校园活动、校园文化、校园风光等主要内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的原创稿件或原创微视频。
三、酬劳发放标准
(一)网文作品稿酬
1、学校官方微信、微博采用的原创稿件(文字、图片、视频等),根据文章发布一周后的阅读量计算稿酬。具体标准为:点击量3000以下,10元/条;点击量3001-6000,20元/条;点击量6001—10000,25元/条;点击量10001—20000,30元/条;点击量20001以上, 100元/条。
2、学校官方微信、微博采用的原创图文转发量达到200次以上,每条100元。
3、官方微信、微博发布的原创文章中的责任编辑费为5元/条。
(二)校报作品稿酬
1、社论、短评、通讯等作品,每千字50元。
2、消息、工作研究、论文、科普文章、散文、小说、杂文等:每千字30元。
3、诗不足十行的按每篇30元计算,超过十行的每十行按一千字计算。
4、新闻摄影和艺术摄影图片(含文字说明)每幅20元。
5、《齐鲁工大报》三四版稿件学生统稿负责人每期50元。
(三)微视频作品稿酬
宣传部授权制作并发布的微电影及微视频,按照发布一周后的点击率计算稿酬。具体标准为:点击量10000以下,200元/部;点击量10000-30000,300元/部;点击量30001以上,400元/部。
四、稿酬发放办法
1、学生稿酬每学期末集中发放一次,具体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确定专人负责。
2、稿酬发放表经分管副部长审核后,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由党委宣传部部长签字报销。
3、稿件为个人独立完成的,稿酬由作者个人领取;合著稿件,稿酬由第一作者领取,与其他作者按照一定比例协商分享。
五、本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所有。
六、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6年11月28日
齐鲁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