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学生稿酬发放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6-12-05作者:设置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稿酬发放的规范管理,调动广大学生通讯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分布的《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并参照其他高校酬发放的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稿酬发放对象

齐鲁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二、稿酬发放原则

反映学校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校园活动、校园文化、校园风光等主要内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的原创稿件或原创微视频

三、酬劳发放标准

(一)网文作品稿酬

1、学校官方微信、微博采用的原创稿件(文字、图片、视频等),根据文章发布一周后的阅读量计算稿酬。具体标准为:点击量3000以下,10/条点击量3001-600020元/条点击量6001—1000025/条;点击量10001—2000030/条;点击量20001以上, 100/条。

2、学校官方微信、微博采用的原创图文转发量达到200次以上,每条100元。

3、官方微信、微博发布的原创文章中的责任编辑费为5/条。

(二)校报作品稿酬

1、社论、短评、通讯等作品,每千字50元。

2、消息、工作研究、论文、科普文章、散文、小说、杂文等:每千字30元。

3、诗不足十行的按每篇30元计算,超过十行的每十行按一千字计算。

4、新闻摄影和艺术摄影图片(含文字说明)每幅20元。

5、《齐鲁工大报》三四版稿件学生统稿负责人每期50元。

(三)微视频作品稿酬

宣传部授权制作发布的微电影及微视频,按照发布一周后的点击率计算稿酬。具体标准为:点击量10000以下,200/部;点击量10000-30000300/部;点击量30001以上,400/部。

四、稿酬发放办法

1、学生稿酬每学期末集中发放一次具体工作由党委宣传部确定专人负责

2、稿酬发放表经分管副部长审核后,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由党委宣传部部长签字报销

3、稿件为个人独立完成的,稿酬由作者个人领取;合著稿件,稿酬由第一作者领取,与其他作者按照一定比例协商分享。

五、本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所有。

六、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611月28日

齐鲁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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