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文明办、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申报推荐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和省级文明校园的有关要求》通知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责任部门根据测评细则对应项目准备材料,重点是:围绕测评项目而制定的相关制度、出台的相关文件、具体的实施措施以及取得成绩、成效等,特别是获各级文明校园(单位)称号情况以及获市级以上荣誉、奖励情况。第二大部分特色指标里的项目内容要重点准备。文字要简练,不作过多描述。
2、各配合部门将本部门相关材料汇总至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统一上报宣传部。
3、每项原则上均按照标准A进行申报。刚性指标无法达标者按实际情况申报。
4、完成时限:?xml:namespace>
附件:《全国文明校园评测细则》
党委宣传部
2017-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