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6—2017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作者:设置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凝练近年来我校(院)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实践的经验做法,并通过培养、塑造和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层次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院)范围开展20162017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本次先进集体评选将从参加申报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中评选出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根据分配名额自行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及相关资料于1220日前上报党委宣传部(名额分配见附件3)。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中心环节开展工作。

    2、思想政治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制度健全,措施到位;

    3、重视队伍建设,思政工作队伍政治坚定,思想进步,素质优良,团结向上;

    4、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且有明显成效,特别是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发〔201324号)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校党委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决策和部署,取得显著成绩;

    5、认真研究和解决当前校(院)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规律,在思想创新和工作创新方面取得新成果,并获得相关荣誉。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取得积极成果,主要包括思政论文发表、高校思政优秀成果评选及思政课题立项等;

    6、重视阵地建设(如新闻宣传、学院网页建设、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等)并取得积极成效。

 (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主动,业务熟练,勤于思考,敢于创新,业绩突出;

    3、先进个人主要从专职思政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书记、专职辅导员、“两课”教师、各党群部门从事思政工作的人员中评选产生。本人须从事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且近两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或主持校级以上理论研究课题或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或发表相关论文1篇。

   三、申报时间

   截至20171220日。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须填写申报表,并提交20162017年度思想政治工作总结(不少于3000字)(见附件1)。

 (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工委、党群部门自行组织评选。先进个人须填写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交20162017年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三)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由申报单位于1220日前集中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楼317室),电子版发送至cqw@ql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171213

 

附件:

1、齐鲁工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齐鲁工业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3、齐鲁工业大学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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