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发布时间:2010-06-02作者:设置

 
    随着改革的深入,人民群众对服务型政府的呼声日益高涨。加强服务政府建设,最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适应服务型政府要求的制度安排。 
    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服务承诺制度,即用社会承诺的形式把政府公共服务的内容、标准、责任等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完善投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它的主要内容有:制定明确清晰的服务标准,说明服务的方式,公布服务的信息等。它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以公民的广泛介入和监督为实现目标的主要手段。公众对政府负有纳税以及遵从公共权力以使其合法化的义务,政府则对公众负有提供其所需公共服务的义务。各级政府部门在向公民和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面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要对外公布监督电话、设置举报箱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政务公开制,就是将涉民信息公开,方便公民查询和监督。现代社会,公民对社会事务具有知情权,政府应该尊重公民权利,不得隐瞒公共信息。政府对服务目的、目标、方式、内容和范围等进行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让全社会及时了解公共信息,从本质上能够加大全社会对政府的支持力和监督力,提高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既有利于发挥政府的主要公共服务职能,又有利于各类社会组织参与行政活动和发挥作用。所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要清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公众参与制是公民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的制度。政府必须广泛进行公共需求的调研,扩大政府工作的公众参与,建立相关的民意调查机构,制定公众参与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体制,疏通民意充分表达的渠道。同时,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机制,由服务对象进行评估,把评议权交给人民。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要进―步完善各种责任制,如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科学分工,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量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发展目标确定后,要按照分工和职能进行分解,由谁负责或谁去执行都要十分清楚明确。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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